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关于创办
2015年秋季兴趣活动团队的通知
为了探索青少年校外活动的新路子,好办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兴趣活动,现决定自2015年秋季开始,在桐城市具备条件的学区尝试创办“青少年合唱团”、“青少年校园乐队”、“小记者俱乐部”、“少年领袖训练营”等兴趣活动团队。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育人为本,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推进课程的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强化社会的积极参与,凝聚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形成有效机制,促进广大青少年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培养目标
1、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真、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2、侧重课外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活动,力争让每一位学生在才艺及兴趣爱好方面有突出的个性发展,以展示自己的天赋及后天培养的成效。
三、指导教师配备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聘用一批乐于奉献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责任心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在职教师及民间知名人士作为各兴趣培训活动的辅导员,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接受相应的业务培训以符合岗位需求。
四、课外活动内容
实行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负责制。紧紧围绕“力争让每一位学生在才艺及兴趣爱好方面有突出的个性发展”的目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分成若干兴趣活动小组,每个兴趣小组配备专门指导教师,针对每一位学生设立3年一个周期的培训计划,利用课外时间(中午或下午放学后、双休日、寒暑假)开展活动。
同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让“青少年兴趣活动团队”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各种各样的大型活动,不断激发兴趣、培养自信、锻炼能力。
五、实施运行成本收费制度
鉴于青少年兴趣活动班课外活动的特点,所聘用的指导教师都是在节假日加班,并且在活动过程中涉及相关器材的损耗,中心经市物价部门核准,每课时收费不超过十五元;每学年分春季、暑假、秋季三个阶段收取。
六、青少年兴趣活动班报名办法
学生家长根据自主自愿的原则,于2015年7月中旬登录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网站,在“在线报名”栏目进行报名,也可委托学校或老师与中心培训部联系。活动中心于秋季开学前两周进行报名资料整理,届时中心将在学生所在学校进行面试,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完善相关报名手续。
桐城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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